摘 要:朱子对《论语》中“勇德”的诠释兼顾义理与训诂,但以义理解释为主,回答了“勇”如何成为德的问题。朱子首先区分了“勇”与“勇德”的不同,认为只有将勇符合道德地实现出来,“勇”才成为“勇德”,这构成了朱子诠释《论语》“勇德”的纲领性的主张。朱子对勇德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勇德不仅是对道德的坚守,也是道德实现的重要保证。朱子不仅对知仁勇的关系有细致的阐发,而且对与勇相关联的诸多概念如刚、毅、强、怒、果敢、勇猛等也作了仔细的分疏与辨析。朱子强调,是“心中之全理”给了我们为什么必须采取勇敢行动的理由,我们对此理的“审”“虑”认可将勇敢的行动赋予了普遍准则的内容,而对道德之理形成的心肯、意肯的信念则构成了我们采取勇敢行动的动力之源。
关键词:朱子 《论语》 勇 勇德
引 言
假如有人问:为什么需要勇?答案是因为我们需要克服怯懦去做应当做的事,那么,这时的勇便是勇德。且让我们分析《论语·宪问》中“仁者必有勇”的说法,今假设我是一个仁者,但当我面对不公不义时却不敢挺身而出,这在逻辑上意味着我不是一个仁者。如是,“仁者必有勇”当下即蕴含着“凡仁者必具勇德”,勇作为一种德行是内在地具于仁者的,说仁者即勇德必在其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似乎不必将勇理解为一种独立的德行。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论语》一书中,孔子又的确将勇与仁、知并立,并将勇看作君子人格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
《论语》的这一主张引发了西方学者站在亚里士多德所谓“德行统一”(unity of the virtues)论立场的质疑。万百安(B.W.Van Norden)在《孟子论勇》中结合《论语》的相关说法重述了类似的疑问。依万百安,在《论语》中与“勇”相关联的一个重要人物便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在《公冶长》篇中,“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子路闻之喜。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子路着迷于“勇”的另一处记载则出现在《阳货》篇,“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对此,万百安指出:“人或疑问,基于上述文本,孔子和其他一些早期儒家是否认为勇可以作为一种德行(as a virtue at all,有人将virtue翻译为美德)?然而,《论语》中的另外一些段落表明,勇在德行生活中扮演着一个积极的角色,无论《子罕》篇还是《宪问》篇都表明,在三大德目中勇是其中之一。”不过,万百安接着又指出,在《论语》的其他段落中,孔子对勇和其他德行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在引用了《宪问》篇“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后,万百安指出:“换言之,那些完全有德行的人会有勇,但是即便没有真正的德行,勇也是可能的。正如麦金泰尔已经指出的那样,这表明早期儒家并未接受西方的‘德行统一’的著名理论。”假如以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德行统一”(拥有某种德行就拥有其他所有德行,缺乏某种德行就缺乏其他所有德行)论而论,显然,《论语》对勇的论述并不完全同于亚里士多德。站在《论语》的立场上,有德者固然必有勇,而没有真正的德行,勇虽然可能,但此勇却不必是德,换言之,“勇如何为德”是一个待说明的问题。如是我们该如何理解勇?勇又如何而为德?对于类似的问题,朱子的相关诠释和讲论为我们提供了颇具理学特色和理论意义的解答,为此检讨朱子对《论语》论勇的论述当是一个有意义的工作。
一、“勇”与“勇德”
《论语》一书“勇”字凡16见,因言说脉络不同而含义有别。若单独地问什么是勇,我们可能会说:所谓勇就是行动者在面临困境或危险时不惧怕不退缩、胆敢作为的行动。但不惧怕不退缩、胆敢作为是对某种行动状态的描述,其中并没有涉及对该行动的性质的评价,换言之,贾盗为财货、小人为私利的行动也可以表现胆敢作为,但却没有任何道德意义。由此我们可以推出两个结论:作为“志之所以敢”(《墨子·经上》)的勇的确是一种很重要的胆气和力量,但单言勇却并不一定是德行;“勇”和“勇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果如是,我们便有理由避免抽象地讨论勇,因为在谈及勇时,人们通?;嵋谩堵塾?middot;子罕》中“勇者不惧”的说法,并以“不惧”来定义“勇者”,其实这里的“勇者”从语句脉络上看,当指具有勇敢德行的人,所以朱子注:“气足以配道义,故不惧。”此处不惧的行动之所以表现为勇德,是由于其出于道义;但若撇开这里的语句脉络,谓不惧就是勇德则不可,很显然,恶魔在作恶时也可能是不惧的,但却与勇德毫无关系。万百安甚至举黑手党的杀手为例,认为“杀手的‘勇敢’让他更擅长于作恶。如果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杀手,我们情愿希望他们都是胆小鬼。有些人据此会认为勇敢有时对一个人来说是坏事,然而,另一些人又会认为,杀手所拥有的素质根本就不是‘勇敢’,毋宁说,它只是勇敢(德行)的假象(semblance)”。
由此可见,脱离道德的原理原则而单独论勇,则此勇并不一定具有德行的价值,换言之,只有将勇(勇气、勇敢等)符合道德地实现出来,勇才成为勇德,这构成了朱子诠释《论语》“勇德”的纲领性的主张。实际上,在《论语》一书中,孔子对无道德加以限制的勇有诸多批评,如《泰伯》云:“勇而无礼则乱”“好勇疾贫,乱也”。《阳货》云:“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恶勇而无礼者”。朱子对此可谓认得明,抓得紧,同时也以之为他分辨“勇”与“勇德”的经典依据。如《公冶长》记有孔子“由也好勇过我”一说,朱子引程子语:“子路勇于义,故谓其能从己,皆假设之言耳。子路以为实然,而喜夫子之与己,故夫子美其勇,而讥其不能裁度事理,以适于义也。”“义”是道德的原理原则,勇而不合于义则可能流于鲁莽草率而难以称之为勇德;又如《宪问》记孔子“勇者不必有仁”,朱子注“勇者,或血气之强而已”,恃勇妄为,逞强不惧,虽有勇的外观,却不必具有德的实质,而且常常适得其反。我们看到,朱子在注释《论语》的勇德时特别重视其中的脉络意义和语气的先后轻重,并且总是将其纳入儒家通常所说的“三达德”或他的“四德论”的系统之中?;旧?,朱子把勇区分为“血气之勇”和“义理之勇”,在论及《子罕》“知者不惑章”时,朱子便指出:“勇于义,是义理之勇。如孟施舍、北宫黝,皆血气之勇。”义理之勇是根植于道义的勇,我们通常说的“悬命为仁曰勇”“持义不掩曰勇”,此勇即是以仁、义为基础的。义理之勇包括认知、抉择和行动,它具有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勇者对自己所面临的困境或危险有清楚的认识;二是勇者选择行动时出于确定的道德原则;三是勇者对行动所造成的后果有明确的判断并勇于为此承担责任。血气之勇也常被称作“匹夫之勇”,按朱子的说法,“匹夫之勇,是不能忍其忿”。所谓“不能忍其忿”指的是行动者的行动不是出于确定的道德原则,依于谨慎的思虑,而是激于一时的愤怒或单凭一己的血气蛮干的勇力。血气之勇常指行动者在面对困境和风险时的一种冲动的心理反应,隐含行动缺乏考虑,进一步引申为不负责任,因而血气之勇所表现出来的冲动、鲁莽、盲目与义理之勇所表现出来的冷静、谨慎和思虑适成对反。
《述而》记子路问“子行三军,则谁与?”孔子答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暴虎冯河”常常比喻有勇无谋,冒险蛮干,为孔子所不许。依孔子,真正的勇的行为或符合勇德的行为应当“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对此,朱子说:“‘好谋而成’,既谋了,须是果决去做教成。若徒谋而不成,何益于事?”朱子肯定思虑、谋划对于成事的重要性,但显然在朱子看来,要成事还需要勇敢(“果决去做”)。朱子又云:“‘临事而惧’,是临那事时,又须审一审。盖闲时已自思量都是了,都晓得了,到临事时,又更审一审。这‘惧’字,正如‘安而后能虑’底‘虑’字相似。”我们常常说勇者不惧,然而,勇敢的人真的是一无所惧吗?由此看来也不是没有解释的空间,因为一个具有勇德的人在困境和危险中对自己能否及如何成就符合道德的行动总是心怀谨虑,原因在于他必须借由审慎的思虑而有效地“成事”,避免轻率、冒失、冲动和盲目。“惧”字的本义原为恐惧、害怕,也引申出忧虑、谨慎小心、警惕自戒等,故古人有“敬惧”一说。我们且以长平之战为例,通常认为赵括只是满足于夸夸其谈,纸上谈兵。他在认不清形势,分不清真假的情况下轻率出兵,结果被秦军击败,导致四十万赵军全军覆灭。相比之下,廉颇表面上看消极保守,坚守城池,不主动出击,似乎颇为胆怯。但他这样做是基于双方力量对比的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固守营垒不是胆怯,目的在于通过消磨秦军的锐气最终实现战争的胜利。如此看来,赵括表面上看似勇敢,实则草率;而廉颇看似怯懦,实则体现出真正的勇敢。依朱子,勇德成立的条件固然需要行动者有勇气去克服恐惧和怯懦,做到果决,但一个真正具有勇德的人还需要满足“审”与“虑”的要求,既需要不畏惧,也需要“敬惧”。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倒与朱子有些相似,他认为,勇敢也并非对所有的事件都不惧:“对耻辱惧怕的人是高尚的人和知耻的人,而不惧怕耻辱就是个无耻之徒了。”(NE1115a 10—15)“一个勇敢的人,怕他应该怕的……以应该的方式,在应该的时间。”(NE1115b 15—20)
假如说勇要成为勇德总是需要以道德原则作基础的话,那么,当我们说到勇德时便意味着勇德乃是持守、捍卫、实践和成就道德的勇气和品质,故朱子认为勇是勇于知仁、勇于行仁。如是,勇之为德是通过“德”来保证的,在这个意义上,李耶理把勇德理解为一种?;ば曰虻钟缘牡滦校╬reservative or neutralizing virtue),而区别于“仁义”这种倾向性或动机性的德行(virtue of inclination or motivation),并认为?;ば缘滦心耸峭ü钟涟迪炙堑挠姆绞嚼幢;で阆蛐缘牡滦械?。撇开李氏论说的具体脉络不论,所谓“保护性或抵御性”这两个词可以看作对勇的功能和作用的说明,但?;せ虻钟裁词切枰ㄒ宓模馕蹲盼┑庇滤;さ亩韵笪率?,勇才成为勇德,原因在于勇本身在不依于某种原则或不涉及作用对象时是中性的(neutral),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其实,朱子对此间的道理了解得最为透彻,也最为得当?!断芪省芳牵?ldquo;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罕》又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其中仁、知、勇三者次序有所不同,朱子曾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引尹氏之言:“成德以仁为先,进学以知为先。故夫子之言,其序有不同者以此。”但《语类》又记学者之问:“何以勇皆在后?”朱子答曰:“末后做工夫不退转,此方是勇。”所谓“末后做工夫”指的是勇德以仁、知为先决条件,是表现和实践仁、知的工夫;“不退转”指的是勇的矢志不移的品格特点。“退转”一词原为佛教用语,蕴含退缩、减退、退失的意思,“不退转”即有坚持、守护,恪守不渝之意,所以《语类》又记:
问:“‘知者不惑’,集注:‘知以知之,仁以守之,勇以终之。’看此三句,恐知是致知、格物,仁是存养,勇是克治之功。”先生首肯,曰:“是。勇是持守坚固。”
我们前面已指出,依朱子,只有将勇符合道德地实现出来,勇才成为勇德,但若我们进一步问,勇毕竟以什么样的品格特性来实现道德?朱子此处乃以“持守坚固”来定义勇,“持守”若作动词,意指紧握、守护,就其持守的对象为“仁、知”而言,意含用志不分,敢于直道,因此,朱子在解释“勇者不惧”时,又以“守定”来理解“不惧”;“坚固”意味着勇是对“仁、知”的毅然决然、固执不妥协的态度。比较而言,相对于李耶理把勇了解为“?;ば曰虻钟?rdquo;的德行,朱子对勇(勇德)的理解在含义的层次上要更为丰富,也更深刻。
在朱子看来,勇之为德需要行动者出于对困境和风险的“审、虑”,并依于确定的道德原则,所以勇德与单纯的血气之勇不同,后者只是激于一时的冲动表现为“身体上的勇敢”,而前者遇事却必依自家心中的仁之理以应之。依朱子,仁者之心便是一个道理,而知“是一个分辨不乱之意”,一个人的勇敢行动之所以可称之为勇德,是在因此理、知此理的基础上表现为“一个果勇必行之意”,正因为此,朱子又认为:“惟不惑不忧,便生得这勇来。”这生出来的勇之所以为德,绝非出于发泄个人心中的私愤或满足个人一时的激情和快意,而是由于表现和实践道德原则而有的“精神上的勇敢”,并借此勇敢而安人、安事、安天下。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勇德可以认为是一种行动者在面临困境和危险时,出于对道德原则的守护和捍卫而表现出来的对自身所产生的心理上、生理上的怯懦的克服和超越。
二、“仁、知又少勇不得”
就勇必须出于德才能称之为勇德而言,我们认为这是朱子对勇德的本质性的定义,从这个意义上看,朱子对勇德的理解可以看作道义论的。即单言勇而表现为勇力、胆气而言,朱子认为此勇容易流于“粗”,有粗相,其原因或是由于“勇与怒相似”,但欠缺思虑,易堕为血气。从“三达德”的角度来理解勇,朱子也将勇看作次一级的,甚至是被“仁者”“知至”所蕴含的。如对《宪问》“仁者必有勇”一句,朱子注云:“仁者,心无私累,见义必为。”人若至仁者心无私累之境,则其行必有勇;同样,对于《为政》篇“见义不为,无勇也”一句,朱子也从他的“知行”论出发来加以解释?!队锢唷吩兀?ldquo;子善问:‘见义不为无勇’,这亦不为无所见,但为之不力,所以为无勇也。曰:‘固是见得是义而为之不力,然也是先时见得未分明。若已见得分明,则行之自有力。这般处着两下并看:就‘见义不为’上看,固见得知之而不能为;若从源头上看下来,乃是知之未至,所以为之不力。’”又云:“若论本原上看,则只是知未至。若知至,则当做底事,自然做将去。”这是由“知至”说勇,在义理上与“仁者”说勇相似,盖依朱子,所谓“知至”即是“今日见得义当为,决为之;利不可做,决定是不做,心下自肯自信得及,这便是……知得至了”。在当为时无勇而不为,乃是由于行动者对为何当为的道德原则未到“知至”之境,相反,若行动者对此道德原则“心下自肯自信得及”,则即便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亦自会生出杀身成仁的勇气和行动。从这个意义上看,勇德似乎只是实践仁、知的一种必要条件?!队锢唷芳牵?ldquo;问‘知仁勇’。曰:‘理会得底是知,行得底是仁,着力去做底是勇。’”又问“知仁勇”之分。“曰:‘大概知底属知,行底属仁,勇是勇于知,勇于行。’”从朱子“勇是勇于知,勇于行”的说法中,“勇”如何而为“德”是通过仁、知来定义的,是实现仁、知的手段。事实上,当朱子把勇理解为“持守坚固”时,已经意味着勇德更多表现为对道德(原理原则)的守定、贯彻、实践和完成。故而从朱子“仁者……见义必为”“知至……自然做将去”的说法中,勇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由“仁者、知至”衍生(derive)出来的德行,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朱子有时甚至会说:“勇,本是个没紧要底物事。”
然而,仅以此认识朱子对勇德的理解则有不全不粹之误。其实,朱子对勇德作了极为仔细的辨析,并对其功能、作用给予了十分积极的评价?!队锢唷芳欠揭愀肝剩?ldquo;‘知者不惑’,明理便能无私否?”朱子答曰:“也有人明理而不能去私欲者。然去私欲,必先明理。无私欲,则不屈于物,故勇。”明理以去私欲是让人以理作主,不为私欲所牵引,但人在特殊的道德困境中如何使此理在实践中不畏险阻地得到贯彻,让行动决然听从主人(“理”)的号令而毫不退缩,却离不开勇。所以有学者问“论语所说‘勇者不惧’处,作‘有主则不惧’。恐‘有主’字明‘勇’字不出。”问者怀疑有主(即明理)可以直接引出不惧、引出勇,朱子给了肯定的回答。但此间微妙的道理何在?朱子认为,明理后并非就能“不惧”而为勇,尤其在特殊的危境中行动者需要克服和战胜自我的恐惧和怯懦时,还必须要有死生之际果勇必行的勇气和节操,故《语类》又记:“或问‘勇者不惧’,举程子‘明理可以治惧’之说。曰:明理固是能勇,然便接那‘不惧’未得,盖争一节在,所以圣人曰:‘勇者不惧。’”依朱子,“明理”固是“能勇”,但“能勇”不必即“是勇”;明理固然是实现勇敢德行的必要条件,但却并不是充分条件,所以不能急于说“明理可以治惧”,尚需“争一节在”,所谓“争一节”当指勇德的气节操守而言。《泰伯》记曾子谓君子乃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朱子注云:“其才可以辅幼君、摄国政,其节至于死生之际而不可夺,可谓君子矣。”“死生之际而不可夺”说的正是勇德所具有的气节操守。朱子以才节兼备说君子,认为若无其才而徒有其节,虽勇而死亦无益;但朱子也重勇的气节,又谓此句“若论文势,却似‘临大节不可夺’一句为重”,并由此感叹:“今士大夫顾惜畏惧,何望其如此!平居暇日琢磨淬厉,缓急之际,尚不免于退缩??鲇翁妇垡?,习为软熟,卒然有警,何以得其仗节死义乎!”由此可见,依朱子,有知有仁还需要济之以勇作为实现自身的必要条件。
如果说勇德是一个人为了捍卫道德原则在死生之际表现出来的仗节死义的节操和勇气,那么,我们可以说勇德的重要作用之一便在于它的“决”而“成事”?!妒龆芳怯凶勇?ldquo;子行三军,则谁与”之问,《语类》记云:“亚夫问‘子行三军,则谁与’。曰:‘三军要勇,行三军者要谋。既好谋,然须要成事。盖人固有好谋而事不成者,却亦不济事。’时举因云:‘谋在先,成在后。成非勇亦不能决。’曰:‘然。’”在此一对话中,朱子一方面强调了“谋”,依《说文》,“虑难曰谋”;《论衡·超奇》又谓“心思为谋”,故“谋”与“心、虑”密切相关。但仅有谋却不济事,谋的目的在事之成,而事之成却少不了勇,盖勇是借由决断而导人以行并最终成事。需要指出的是,就心、虑之谋以成事为目的来理解勇,此勇固然可以表现为不惧怕、不退缩的气魄,但只要出于实现正义和道德原则的目的,勇的“成事”也可以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万百安曾举电影《纳瓦隆大炮》(The Guns of Navarone)中的一个场景:一个游击队员卑躬屈膝地向俘虏他的纳粹者求饶。卑躬屈膝、乞求怜悯是懦弱的典型表现。然而,这个游击队员这样做仅仅是为了使他长时间放松警惕以便抓住他的武器并击毙他。如是,这个游击队员的行动实际上是勇敢的。表面上的卑躬屈膝、乞求怜悯其实是谋以成事的一部分。对此万百安认为:“看来勇敢并不是由我们所表现出来的行动而决定的,在某种意义上,它取决于我们如何表现这些行动。”文王一怒而安天下无疑是勇,但在特殊的境况下为了实现正义和道德的目的而甘愿忍受各种不堪甚至屈辱,同样也是勇的表现,古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大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从这个角度上看,勇德作为一种德目,其意义和价值在于持守“仁、知”,并把这种工夫做到头,使“仁、知”真正得以实现?!队锢唷芳牵?/span>
问“知者不惑”章。曰:“有仁、知而后有勇,然而仁、知又少勇不得。盖虽曰‘仁能守之’,只有这勇方能守得到头,方能接得去。若无这勇,则虽有仁、知,少间亦恐会放倒了。所以中庸说‘仁、知、勇三者’。勇,本是个没紧要底物事。然仁、知不是勇,则做不到头,半涂而废。”
朱子的这一说法包含两层重要的意思:一是仁、知少勇不得;二是勇是把仁、知守到头、做到头的保证。前者是正面的断定,后者是(道德)功效的说明。若问为什么仁、知少勇不得?从否定的意义上看,因为若无勇德,仁、知少间可能会放倒,可能会半途而废;若无勇德,有其他德行的人也难免会变得懦弱和卑怯。“少间”是描述时间短暂的说法,是持续时间短、一会儿的意思,这与朱子把勇理解为“持守坚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肯定的角度上看,是因为惟有勇才能将仁、知接得去、守到头、做到头,最终成就仁、知自身,否则,仁、知就可能放倒、坍塌、半途而废。如此理解,则勇德不仅是对道德的坚守,也是道德实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综合地看,在朱子那里,勇德对于仁、知的作用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A、接得去;B、勇决;C、守到头、做到头,末后工夫不退转;D、成事。朱子的这种理解让人想起基德尔的一个形象的比喻,基德尔认为:“或许,道德勇气不是在穿线上紧靠其他五个(即作者所说的诚实、负责、尊重、公正、同情等大众赞同的五种共享价值——引者注)的又一颗珍珠,而是穿线本身,将其他珠子穿起来……或许,道德勇气是一种催化剂,它像加入化学反应中的一种物质,会强烈地加速试剂间的相互作用……又或许,道德勇气是作为软件的其他价值得以运行其中的硬件,甚至是在后面运行的操作系统,允许我们的价值程序发挥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朱子不仅对知仁勇的关系以及知及、仁守、勇决等有着细致的阐发,而且朱子依其缜密的心思,对与勇相关联的诸多概念如刚、毅、强、怒、果敢、勇猛等作了仔细的分疏与辨析。依朱子,古人用字虽相似,但其义训却微有不同。举例而言,如刚与勇相近,但朱子认为两者也有别,在注释《阳货》“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时,朱子云:“勇者,刚之发。刚者,勇之体。”此即以体、用说刚、勇,但依朱子,刚又“有那勇猛底意思”“刚则能果断”,在世衰道微,人欲横流的时代尤需要刚介有脚跟的人壁立千仞,盖刚之勇气英风,足以起顽立懦!今就朱子以勇猛、果断、起顽立懦说刚,其意与勇乃有相近之处,关键在依其义理脉络而论,故朱子云:“便是这个物事,看他用处如何,不可以一定名之。”又如勇与毅的关系,《说文》释毅为“有决”,意指果决、志向坚定而不动摇,故“勇”与“毅”有相似处。朱子则把“毅”理解为“有守之意”,这与朱子把“勇”理解为“持守坚固”意思相近。又《泰伯》记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朱子注云:“弘,宽广也。毅,强忍也。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无以致其远。”此处“强忍”可以理解为“有守”的状词,是对道德原则和理想的顽强坚忍的持守,“是立脚处坚忍强厉,担负得去底意思”。若问为什么需要“强忍”?原因则在凡道德原则和理想的实现在主客观方面都会面临艰难险阻,需在行动上毫不动摇地克服懦弱,勇猛精进,一息尚存便需发扬刚毅,故朱子云:“毅却是发处勇猛,行得来强忍,是他发用处。” 又云:“曾子之学,大抵如孟子之勇。观此弘毅之说,与夫‘临大节不可夺’,与孟子‘彼以其富,我以吾仁’之说,则其勇可知。若不勇,如何主张得圣道住!”由此可见,在朱子那里,不论是勇还是毅,都像人身上硬着的脊梁骨担荷着圣道,人若强而有守,弘毅勇猛,则虽刀锯在前,鼎镬在后,也能做到仰不愧,俯不怍,克服一切艰险,死而后已。
三、勇德:为什么你必须?
前面我们说过,勇德的提出和发生常常与行动者所面临的道德冲突和危险处境相关联,在这种特殊情境下,一个行动者在面对可能招致生命的丧失或名誉的损毁时会合乎情理地感到恐惧,但他必须作出抉择并采取行动以克服这种恐惧,使我们能够在面对危险时坚定地站起来。此时一个人赖以作出决定的自我意识便从其心灵自身的反思结构中(朱子一再强调“审”与“虑”)产生出来,这种经由反思的自我意识的自我决定便是一个人据以行动的原则,它提供了一个人为什么必须如此行动的理由。如是,一个符合勇德的行动的实现需要满足一种正确抉择的意向和力量,一方面它使得真正符合勇德的行动与冲动、鲁莽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则需要行动者必须“牺牲或舍弃”一些值得向往的东西。前者表明行动者在作出勇敢行动的抉择时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行动是危险的,有时甚至需要以失去生命为代价;后者则意味着行动者认识到这样做是值得的、可取的、有价值的。假设有路人甲在夜行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持尖刀正在抢夺一位女子的背包,当路人甲产生保护女子的念头后,他肯定会意识到将身处危险之中,甚至可能丧失自己的生命。但经由反思后,路人甲勇敢地冲上前去与歹徒搏斗,救下了女子。这个案例表明,路人甲经过反思作出决断的行动表现出了真正的勇敢,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充分预知到了选择?;づ拥男卸赡芨约捍吹姆缦?,另一方面他却义无反顾地选择这样去做。如此看来,勇德正是在这种冲突和危境中行动者对自我意识提出的“为什么你必须”“决定要去做什么”的解答。依朱子,行动者对自家“心中之全理”的“审”“虑”能够让他在顾忌与勇敢的行动之间拉开距离。正是这种“审”“虑”让路人甲“见得道理分晓”,并对他的行动给出了道德的理由。
不过,对抢劫行动的憎恶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我们憎恶抢劫行动的理由,因为理由是规范的,这种理由则表现为“审”“虑”的主体或“思想的主体”对“行动的主体”的命令,而此命令的实质内容只来自一个普遍的道德之理?!段懒楣芳牵?/span>
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其意是说,志士仁人不贪生怕死因而损害仁德,只勇于牺牲来成全仁德。但为什么一个人会勇于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成全仁德?它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理由,正是这种理由足以让一个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来捍卫,以求得心安。对此朱子注云:
志士,有志之士。仁人,则成德之人也。理当死而求生,则于其心有不安矣,是害其心之德也。当死而死,则心安而德全矣。
朱子又引程子语:“实理得之于心自别。实理者,实见得是,实见得非也。古人有捐躯陨命者,若不实见得,恶能如此?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生不安于死也,故有杀身以成仁者,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依朱子,一个人的行动于心安不安在于此行动于理得还是不得;出之于理或得之于理,则不论生死皆可处之泰然,安之若素;若违理而苟活,则虽生若死,故《语类》又记:“须知道求生害仁时,虽以无道得生,却是抉破了我个心中之全理;杀身成仁时,吾身虽死,却得此理完全也。”如果我们问,究竟是什么东西确证了我必须做出勇敢的行动以牺牲自己的要求?答案是我们“心中之全理”给了我们必须如此行动的理由,是经由我们对此理的“审”“虑”认可赋予了勇敢的行动以普遍准则的内容。如果不这样做,便是“抉破了我个心中之全理”,便不能“配享”人之所以为人的称号,甚至活着会比死了还要难受。如是,一个“审”“虑”的主体能够在反思中为自己行动的选择提供一个令自己信服的理由,这种理由是可以得到确证的,或依朱子,“只为死便是,生便不是,不过就是一个是”。
不难看出,“为什么你必须”指向的是对勇敢行动的道德理由的寻求。我们通常说,一个人的行动有对有错,其间原因在于行动本身构成了我们理智审思和评价的对象。当欲望驱使我们行动时,我们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而当行动者依于一种道德的理由用以指导其行动时,它意味着行动者“审”“虑”的成功。在这个意义上,“为什么你必须”的理由其实是行动者经由对自家“心中之全理”的审虑来赋予“理”对自己的权威并遵从“理”施加给自己的要求。但是,一种更为通常的情形是,当一个人面对冲突和险境时自问“我真的必须这样做吗?”或许一种可能的回答是:“我真的必须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符合道德的要求”,或“这样做可以成就一个仁”??墒?,从理论上看,这样的回答会令人满意吗?道德哲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一种符合勇德的行动固然不排斥好的效果(如“符合道德的要求”或“可以成就一个仁”),但却不以好的效果作为行动的正当理由,而是依于道德之理对处境加以深刻的理解,最终激发一个人行动的是其出于对道德之理的遵从,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队锢唷芳牵?ldquo;志士仁人章”之问,“余正叔谓:‘杀身者,只是要成这个仁。’”然而,朱子却否定了这种理解,而曰:“若说要成这个仁,却不是,只是行所当行而已。”杀身成仁无疑是勇德行动的最高表现,但此行动之为德只是因为其出于仁、安于仁,却不是为了“要成这个仁”;如果杀身之勇只是为了要成这个仁,即不免于功利的目的,甚至使这种勇敢的行动沦为德行的“假象”,而“行所当行”则表露出了朱子对勇德理解的道义论的实质,“当行”之“当”蕴含了一种普遍的规范性的理由。
不过,也有一种观点认为,理由是普遍性的规范,它隶属于判断原则;借由对理由的审虑认知,我们可以判断一个行动者的行动是否道德,进而确证道德对人的要求。然而,对理由的认知判断虽构成了勇德行动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判断原则与推动原则毕竟不同,理由作为判断原则只是告诉我们应当做什么,它与激发我们去做应当做的推动原则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方面。如是,当我们给出了“为什么你必须”的理由后,我们还要问,究竟是什么推动一个人去实行勇敢的行动?对于这一问题,朱子给出了独特的回答。前面我们曾引朱子把“知者不惑”的“知”理解为“分辨不乱之意”;同时又把“见义不为无勇”的原因归结为“知未至”,并认为“若知至,则当做底事,自然做将去”。此处,前后两个“知”字所表达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前者的分辨之“知”可以理解为一般的对道德之理的认知,可以纯粹是对认知对象的认知,朱子对此也称之为“常知、略知或浅知”;后者所谓的“知至”之“知”已不仅仅是对认知对象的认知,而是赋予了对该对象(“理”)情感意志,并在此基础上将该对象确立为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朱子又将这种知称为“真知”“切知”等。依朱子,“知至”或“真知”不仅指一个人对所知的道德之理达到的深度和广度,而且这种道德之理是经由自家身心上的反省体验而得,故而一个达到“知至”的人对所当做的事会“自然做将去”,“自然”包含着不待勉强、自动自发地生出动力去做的意思。然而,为什么“知至”之人能够自动自发地生出行动的动力?依朱子,原因在于这种知至之“知”已不是与己无涉的外在道德知识之知,而是已对这种道德之知化而为心肯意肯的意动状态,成为“心下自肯自信得及”的信念,故朱子云:“只就此略知得处着实体验,须有自然信得及处,便是真知也。”经由“自我体验”而“信得及”的知是知至或真知,此时知至是信念的一种形态,而知至或真知之作为信念是通过伦理命题的“真”亦即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来保证的,道理为“真”意味着“笃信”此道理是对自我身份给予了情意上的识别和认同;而对此道理“信得及”,存心于所当为之理,即必触发其情意,而在行动上“求至于所当为之地”。如是,“知至”之人因对此理已有信之笃的信念而隐含了主观上的推动原则,对此T.Nagel认为:“道德地行动的动机的出现是由伦理命题本身的真值来保证的。根据这种观点,动机必定是与伦理陈述的真值或意义这样联系在一起的,以至于在一种特殊的情形中,当某人被从道德上要求(或仅仅是相信他被这样要求)做某事时,就能得出他有做这事的动机。”如果一个理性的行动者经由切己的自我反省真诚地相信某一伦理命题并做出决断,他就会产生相应的行动动机,因为信念自身可以产生某种派生性的欲望,与评价性信念一起,足以充分地激发人的行动。如是,“知至”或真知便不仅是一种知,同时也是一种具有动机效力的“意动性的”(conative)心灵状态?!独锶省芳强鬃?ldquo;朝闻道,夕死可矣”之说,朱子注云:“道者,事物当然之理。苟得闻之,则生顺死安,无复遗恨矣。”此处,生之“顺”和死之“安”是描述行动的一种自然、坦然、恬然的状态;“闻”是一种知,但这种知却不是一般的知识之知、口耳之知,故朱子云:“‘朝闻道,夕死可也’。此闻是知得到,信得及,方是闻道,故虽死可也。若以听人之说为闻道,若如此便死,亦可谓枉死了!”又云:“知后须要得,得后方信得笃。”“若是知得真实,必能信之笃,守之固。”依朱子,“闻道”的“闻”不是道听途说,所“闻”不是齐东野语,而是从自家身心上反省而得的“闻”,因而是“知得到,信得及”“信之笃,守之固”的“闻”;这种“闻”是因知而信,因信而知的一种信念形态,因而“守之固”的“守”在这里已非单纯的观念上的“守”,而且也是指在行动上能“接得去”、能守到头、做到头的“守”。依朱子,一个人因这样一种道德上的信念便自会生出采取行动的动力,因为信念的规范性和评价性具有祈使、命令的力量,足以激发一个人的情感意志,如是,一个人做出勇敢的行动不仅是因为他“理当”这样做,而且是因为他会“自愿”这样做、“自动”这样做。
朱子对《论语》“勇德”的诠释和讲论兼顾训诂与义理,但以义理解释为主,他把勇德的理解纳入他的道学体系之中并以“理”为中心加以融贯性的解释。与亚里士多德的“德行统一论”有别,朱子自觉地区分了“勇”与“勇德”,认为只有将勇符合道德地实现出来,“勇”才成为“勇德”,朱子对勇德又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勇德不仅是对道德的坚守,也是道德实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朱子强调:“心中之全理”给了我们为什么必须采取勇敢行动的理由,我们对此理的“审”“虑”认可将勇敢的行动赋予了普遍准则的内容,而对道德之理形成的心肯意肯的信念则构成了推动我们采取勇敢行动的动力之源。
作者:东方朔,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原载:《道德与文明》2024年第6